冷万宝《就要求人大制定一部人权法案一事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封公开信》 冷万宝 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们: 鉴于人人生而自由,本是人类自然属性,也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因此人人固有的尊严与平等理应得到承认和维护。但遗憾和悲哀的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威权思想、威权制度根深蒂固,不仅缺少法治倾向,而且民主思想、人权观念又是惊人的匮乏,致使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在千百年来,不仅是屡遭蔑视和践踏,而且酿成无数次令人心有余悸和愤慨的震惊人寰的惨案与灾难之故; 鉴于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防止历史上惨痛的悲剧重新上演,汲取血的教训之故; 鉴于上述理由,建议全国人大有必要依据国际社会公认的世界人权宪章的普遍准则,起草并通过一部旨在促进、维护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法案,并为此提出下列建议条款: 第一条、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此方面不得因人的出身、性别、语言、地位、民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等之故,而有所增损。 第二条、任何人有权拒绝参与非人道的、侵犯人权及破坏法制的活动或运动,无论这种活动或运动打著何种神圣的旗号。 第三条、任何人为促进人权、自由的尊重和实现,在不违背理性、和平、合法的原则时,有权利尽自己的义务。 第四条、生存权是每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国家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安全不受非法践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