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万宝
4月13日上午,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杀妻冤案”在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重审,法官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
佘祥林无罪释放并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开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个个案也必将影响到今后法律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意义重大。无罪释放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受害者应向制造冤假错案的机关提出赔偿。
4月13日上午,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杀妻冤案”在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重审,法官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
佘祥林无罪释放并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开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个个案也必将影响到今后法律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意义重大。无罪释放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受害者应向制造冤假错案的机关提出赔偿。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已向制造冤假错案机关提出500万元的精神赔偿。对于佘祥林所遭受的冤狱和种种虐待及家破人亡这样的结果来说,提出500万元赔偿,可以说数额是并不多的。但是按照中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佘祥林所提出的要求,法庭不可能支持,因为《国家赔偿法》根本就没有精神赔偿这一条款,而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对于受害者而言,这与其说是一种赔偿,不如说是一种羞辱。”
不妨回顾一个案例:2001年元月8日晚,19岁的农村姑娘麻旦旦在她姐姐的理发店看电视,突然被陕西省泾阳县蒋路派出所一干警和聘用司机带到派出所,要她承认有卖淫行为。麻旦旦被迫在“招供材料”上签字后,次日晚7时许被送回家。随后,泾阳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处罚裁决书,认定麻旦旦为“男性”并且有“嫖娼”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5天。在麻旦旦申请复议后,咸阳市公安局两次让她到医院进行“处女膜完整”鉴定,结果都证明她仍是处女。麻旦旦于是状告咸阳市公安局和泾阳县公安局,提出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各项费用500.956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500万元)等9项诉讼请求。然而,一审判决只判令被告泾阳县公安局支付原告赔偿金74.66元,50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一个少女在她美好人生刚刚开始之时,就遭受如此大的伤害,而国家法院不仅不对麻旦旦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反而对蒙冤的少女只做出74、66元的赔偿金。这对一个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上遭到损害的少女而言,无疑又是一次巨大的伤害,尤其是精神上的损害是无法用一个量的标准来衡量的,少女未来将不可避免的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之中,因为她不知道她所生活的世界里会有什么安全感,因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并不为她主持正义,反而在她的伤口上再次捅刀子撒咸盐,再次让她蒙羞和遭受伤害。
为了杜绝因冤案再次蒙受羞辱和伤害的事件发生,作为有良知、有法治意识的中国人千万莫以冷漠麻木的态度对待冤假错案,借“佘祥林杀妻冤案”重审无罪且受害人向国家机关提出精神赔偿的东风,推动国家立法实施精神损害赔偿。要像重视“孙志刚案件”,促使政府取消“收容制度”一样,重视“佘祥林杀妻冤案”之后的“精神赔偿案”,推动国家立法机关能够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不要无视人的精神所遭受的损害,应该保障人的精神不遭受国家机关及任何个人的侵害,一旦人的身体和精神受到损害,国家机关就应该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予受害人因身体和精神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获得相应的赔偿,尤其是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虽然经济上的赔偿,并不能弥补精神上所遭受的损失,但这多少对受害者精神来说是一种安慰,至少让受害者对国家能主持正义还抱有希望,不至于对国家正义和公正失望,甚至是绝望。
笔者之所以推动国家立法实施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为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不仅是受害者是一种羞辱,更重要的是对侵权人而言,“与其说是一种惩戒,不如说是一种鼓励。”正是《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者没有精神损害获得巨额赔偿的条款,再加上没有追加侵权者有过错的可以追偿的条款。这就是为什么冤假错案层出不穷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往往受到各种各样的奖励。即使是一旦东窗事发,或是轻描淡写的象征性的处理一下,或是调往别处另行重用,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就乐此不疲的想方设法的制造冤假错案,像“佘祥林杀妻冤案”就是政法部门绞尽脑汁制造的一起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当然,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的背后都隐藏着异曲同工的罪恶史。
中国是一个制造冤假错案的大国,尤其是中共执政的年代里,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制造冤假错案的数量是惊人的,堪称是世界“一流”的。但对水落石出的冤案的赔偿方面,却是扭扭捏捏的,哪怕是象征性的赔偿,对受害者而言,真是难于上青天。赔偿的艰难,不对制造冤家错案者加以经济上的惩罚,就不可避免的为制造冤家错案者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尽管笔者知道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对遭受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的受害者而言,提出赔偿,尤其是获得是一个难于上青天的事情。因为在中国提出赔偿而获得赔偿的概率是相当低的,不到百分之十,还是象征性的赔偿。但是笔者还是不遗余力呼吁人们推动国家立法实施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追加制造冤家错案人员的赔偿。只有国家对人的精神损害加以重视并给以高额的赔偿和对制造冤假错案者加以经济上的惩罚,才能减少制造冤假错案的数量,同时多少也能避免像麻旦旦再次蒙受羞辱的事件发生。在此希望“佘祥林杀妻冤案”能够推动国家立法实施精神损害赔偿。当然人们对冤假错案不再持冷漠麻木的态度也是关键的一个因素,要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关心别人,也是关心自己,因为我们生活在人权记录非常差的国度里,不知道那一天自己的人权会遭到侵犯。 2005年4月22日于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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