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冷万宝《抗日战争60周年,让我拿什么来纪念你》

冷万宝《抗日战争60周年,让我拿什么来纪念你》


   冷万宝
   
   今年是抗日战争60周年。如此让中国人民付出惨重代价的战争,却让我不知道拿什么来纪念你。
   
   我最初对抗日战争的了解,是通过老师讲解历史或政治课本的时候,知道了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是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并且还通过艺术作品知道了是“铁道游击队”、“敌后武工队”用“地道战”、“地雷战”等方式,当然,还有“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这样的战斗,打败了世界强国之一的日本。国民党那个时候在干吗?是在采取不抵抗,大搞投降主义路线。


   
   随着对历史的了解,当然也有官方的良心发现,我又知道了国民党军队“血战台儿庄”的历史,然后对抗战历史的了解,我才知道我所知道的抗日战争史,不过是抗战历史的冰山一角而已。真正的抗日战争史对生活在大陆的人们来说,所之甚少,历史的真相几乎谎言埋得深深的,不见天日。
   
   因此让中国人了解抗日历史的真相,应该是纪念抗日活动的首要工作。
   评对日“不抵抗政策”莫脱离历史背景
   
   中共对抗日之前的历史批评最多的恐怕是对当时政府的对日“不抵抗政策”。如果一个国家遭受外侵的时候,而这个国家的政府一味的采取不抵抗的政策,那么这个政府不仅应该受到批评,更应该推翻它,因为这样的政府已经不代表国家和人民了。然而对一个政府政策的批评,仅仅单纯的停留在意识形态上及脱离当时的历史环境去抽象的看问题,那么得出的结论肯定会违背历史真实的。显然中共的做法或历史观是错误的,没有按事实的本质来说话。
   
   “9、18”事变后,日本为什么迅速占领了东北三省,而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国军队几乎采取的是“不抵抗政策”,其主要原因是,首先中、日两国的军力与国力,存在着天壤之别的差距。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由于全盘西化,国家无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尤其是在军事方面达到了现代化的程度,成了世界强国之一。
   
   而当时的中国,在四分五裂及内战绵绵的状况下,别说国家的认同意识都没有,更别提有现代化的政治、财政、工业与军事组织方面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要是直接与正面的日本作战,结局只能是一败涂地。孙中山先生根据自己在日本长时间的革命活动和考察,深知当时中日两国的总体国力,相差太远,因此他曾指出:“假如中日两国断交宣战,十日之内中国就会亡国。”而蒋介石出身日本士官学校,对于中日之间的国力与战力,更是有着清楚的了解,当时日本已经跻身为世界级的工业与军事强国,不但拥有全球最为精锐的陆、海军,国家与社会都已现代化,随时可以完成总体战的动员。而中国处在多个政府并存,地方军阀各自为政,内战不断,全国犹如一盘散沙。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要是直接与正面的对日本作战,结局可想而知。
   
   其次是1930年,中国内部又爆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内战,史称为中原大战。张学良因此率东北军大举入关,因而促成与南京政府对抗之阎锡山、冯玉祥联军瓦解,提早结束了这场内战。而东北剩下的军队就极其有限了,又都是奉系地方军阀所改编的部队,根本没有现代化的作战编组、训练与作战能力。让这样的军队根本无法抗衡日本的入侵,只能采取不抵抗政策。
   
   在国力和守军不足的情况下,“不抵抗政策”只能说是战略上的考虑,不过是用时间换空间的做法而已,以便用更多的时间来发展和壮大自己国家的国力和民心及赢得国际社会的支持。事实上这一战略上的考虑,为真正抗日的到来确实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因此说,对待当时的“不抵抗政策”要客观的来看待。
   
   谁是抗日战争的主要贡献力量
   
   由于官方意识形态的原因,大陆人所知道的抗日历史,几乎是堆满了谎言和严重扭曲的,让人无法了解其历史真相。整个抗日战争到底是谁在同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中共说其自己在整个抗日战争过程当中是“中流砥柱”,并领导着中华民族在与日本侵略者进行生死战斗。然而从中共在抗日战争中的具体表现来看,算有规模的战斗有“平型关大捷”和“百团大战”,而后一次还受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说“彭德怀不懂政治,过早的暴露了军事实力”。从毛的批评话语当中,就能知道中共对抗日的真正态度,中共喊抗日的口号像个巨人,但在行动人却是一个侏儒。当然中共除了这两次算有名的战斗外,那就是人们看到的英勇神勇的“敌后武工队”、“铁道游击队”,还有“烈火金刚”等艺术形象,通过“地道战”、“地雷战”的方式来打击日本鬼子。显然抗日战争靠中共领导的两次战斗及武侠似的的打法,恐怕中国还不知道要受到日本蹂躏践踏多少年。
   
   根据资料记载,从“7、7”事变之后,中日双方打了“3万8千9百31次的小型接战,双方兵力在1万人以上的战斗有1千1百17次以上,双方动员兵力在10万人以上的大会战共有22次。”
   
   在中共万人以上的战斗中,根据中共历史的记录,人们知道有两次,一次是平型关战役,而且这还是太原会战的一部分,另一次就是受到毛泽东批评的百团大战,除了这两次有名的战斗和我们通过艺术作品中的看到的武工队、铁道游击队等武侠似的打法之外,笔者不知道中共怎么会成为领导抗日战争的主力军,要说是打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军,还算名副其实。 
   
   然而被共产党认为消极抗日的国民党政府,却不断的在正面战场与日寇浴血奋战,拼死抵抗。不妨扫掉堆满尘土的抗战历史,回顾一下淞扈会战的碎片,“作为抗日战争中国正面战场22次会战中少数规模最为庞大的战役之一的淞沪会战中,中日双方参战的兵员总数达百万。在两个多月时间内,中国方面先后投入地面部队包括78个师、7个独立旅、3个暂编旅、财政部税警总团、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炮兵7团、宪兵1个团,以及上海市保安总团、上海市警察总队江苏省保安团4个团,兵力总数75万人以上。蒋介石自己亲自兼任战区司令长官,将上海的作战部队分成左翼作战军,中央作战军,右翼作战军,同时将所掌控的中央军,几乎全数的投入战场。而此时从华南、华中,甚至西南的各路诸侯部队,也毫无保留的陆续赶往上海战场增援,中国几百年没有出现这样的拥护中央,而共同抵御外侮的作战情景了。另外还有空军的第二至第九大队等8个大队和1个暂编大队,几乎调动了当时全国所有兵力的1/3。中国几百年没有出现这样的拥护中央,而共同抵御外侮的作战情景了。”“而日本参战部队总兵力达到25万人左右,包括陆军共9个师团又2个支队(相当于1个旅团),另有从华北的第五师团分遣出来的国崎支队,以及海军第三和第四舰队。其调动规模也是史无前例。”
   
   淞扈会战悲壮的场面,用抗日将军黄维的话讲:是“一寸山河一寸血”。由于装备不如日本,残酷的战斗有时一天要消耗政府军一个师!“每天一个师又一个师投入战场,有的不到三个小时就死了一半,有的支持5个小时死了2/3,这个战场就像大熔炉一般,填进去就熔化了!”“以中国军队中最精锐的第98师为例,在仅仅18天的作战中,伤亡达4960人,几乎占全师兵力的62%,其中仅阵亡的营级以下军官就达约200人。”
   
   战后何应钦在回忆中记载,淞沪会战中,“我军消耗竟达85师之众,伤亡官兵333500余人”。
   
   一场会战下来,就有30多万官兵伤亡。8年多的抗战,中国军方伤亡了3百60万人。
   
   然而令人们悲哀的是,那些为国流血牺牲的战士,却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被谎言悄悄的掩埋了起来,被10多亿人给遗忘了,不仅如此,强权还贪天功据为己有,把历史搞个面目皆非。如果那些曾经战死沙场的民族英雄的在天之灵知道这种情况,他们将做何感想,死能瞑目吗?!
   
   因为篇幅所限,本文暂时写到这里。最后笔者认为纪念抗日战争最好的表达方式,是恢复抗日历史的本来面目,所以希望每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尽自己的努力去追寻历史的本来面目,让我们拿真实的历史来纪念抗日战争60周年。2005年7月15日于吉林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一赔偿申请书》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一赔偿申请书》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       受害人:冷万宝、男、 37 岁、大专文化、无职业,现住长春市第一汽车厂家属宿舍 182 栋 2 门 4 楼 16 中门,邮编 130011 ,电话: 5973951       本人于 1989 年 6 月 10 日被长春市公安局逮捕并在 1990 年 11 月 27 日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以所谓的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有期徒刑 3 年以及反革命煽动罪判有期徒刑 5 年数罪并罚共计有期徒刑 8 年,并且发生法律效力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1 年 2 月 1 日作出( 1990 )刑字第 104 号刑事判决 ] 。    然而就在我刑满之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1997 年 5 月 29 日通知我:撒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认定的反革命集团罪的定罪与量刑 [ ( 1995 )吉高刑再终字第 4 号 ] 。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以及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就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而实际上对我来说并不存在的反革命集团罪名,而给我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1 、由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定性方面出现的错误,致使我的名誉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为此,我要求法院对我进行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消除由此给我造成的消极影响。         2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对我的身体由此罪名在狱中所造成的各种疾病,承担相应的病情检查及医疗费用的责任。         3 、由此罪名给我的精神方面、经济方面所造成的损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给予赔偿。         对上述三项要求,希望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正、客观及司法独立的精神,给予解...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二》

冷万宝《赔偿 申 请书之 二》    赔 偿 申 请 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       受害人:冷万宝 男 39 岁 大专文化 无业 电话: 5972951 现住长春市第一汽车厂家属宿舍 182 栋 2 门 16 中 邮编: 130011     赔偿义务机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具体要求: 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进行赔礼道歉及赔偿人民币 113 万元。         一、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侵犯我的名誉权的行为一事,通过媒体对我进行公开道歉,承认其错误,并消除由此给我造成的消极影响。         二、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我的名誉权而对我造成的严重的精神损害的行为一事,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80 万。         三、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剥夺我人身自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三年的收入,计人民币 3 万元。         四、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我的病情检查与医疗费用承担相应的实际费用或一次性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方式解决及由于造成身体伤害而至今不能工作所造成的收入的减少,提出赔偿 2 年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0 万元,两项赔偿计人民币 20 万元。         五、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狱中对造成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恶果给予人民币 10 万元的赔偿。         事实根据及理由: 本人于 1989 年 6 月 10 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拘捕,在 1990 年 11 月 27 日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冷万宝《蒙受冤狱当赔偿 怎奈法院偏枉法》

冷万宝《蒙受冤狱当赔偿 怎奈法院偏枉法》     我和李忠民等 5 人在 89 年 6 、 4 之后,先后遭到逮捕,并最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反革命集团罪及反革命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至 20 年。此案在过近 8 年的时间之后,我们重新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消反革命集团罪的再审判决书,然而我和李忠民却为自己不存在的罪行,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 3 年和 2 年的刑事责任。为此,我和李忠民就无辜蒙受冤狱一事在 1997 年 11 月 27 日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在事隔 16 个月之后,我们才从长春市中法那里获知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便随即在 1999 年 4 月 7 日向其提出赔偿申请。    1 个半月后,我们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让我们第二天上午去法院。 2000 年 3 月 24 日我和李忠民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待我们的是法院赔偿委员会的黄主任及两名法官。         一、奉命行事及延宕赔偿申请程序的理由        他们先让我进入办公室,黄主任一开口就对我说:事先我说明一点,我们是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来处理你的赔偿申请问题的,也就是奉命行事。随后黄对我说:我们自从接到你们的赔偿申请就非常的重视,不仅马上汇报给了院领导,而且是马不停蹄的处理这个问题。之所以这么时间没有解决(按程序 2 月之内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一是有一段时间你们没有再找我们,以为你们自动放弃了赔偿申请。说到这里,我插了一句:我们打过数次电话,询问此事,你劝我耐心等待,研究一有结果,就通知我们。黄对我的话没反应,继续说道:二是由于法轮功的原因,我们不得不停下来解决你们的问题。这回一接到你们的询问,我们就很快的作出了决定。         二、拒绝赔偿申请立案的理由        1 、无罪的行为要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