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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万宝《就浙江法院审判合法公民王有才一事发表绝食抗议声明》

冷万宝《就浙江法院审判合法公民王有才一事发表绝食抗议声明》


   
 
  冷万宝 等人
   
   为抗议中国政府无视王有才先生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对其进行逮捕,并以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于98年12月17日对其进行审判。我们决定于政府开庭审判之日在家中绝食一日,以抗议中国政府践踏人权的做法,并以此声援王有才先生为促进民主进步事业所做的一切工作,希望中国政府当局能顺应历史潮流,尊重中国公民应享有的基本人权,释放王有才及一切因行使公民基本人权而遭到关押的人士。
   

   中国公民:冷万宝、安福兴
   1998年12月15日于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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