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信
冷万宝 等人
田纪云、韩杼滨先生:
今天,北京、杭州两地的法院分别对以公开、理性、和平的方式践行宪法权利的徐文立、王有才不但不给予应有的法律上保障,反而对本来就遭到不公正的逮捕、起诉的徐文立、王有才加以审判,并判予重刑。
地方法院对警察、检察机关的违背宪法的行为不给予纠正,反而通过所谓的合法程序对其行为进行承认。我们认为,法院这样行为的结果,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蒙上不公正的缺乏独立性的阴影,而且其行为会侵入宪法健康的肌体,使其成为宪法的一部分,从而损害宪法的尊严,造成宪法的权威在人民心中失去应有的地位,并使人民对国家产生冷漠、麻木、不关心的心态,从而也使腐败在国家里更是无孔不入,这从司法机关对89年“6.4”事件不公正的做法,而造成的结果不难说明这一点。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希望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捍卫宪法的尊严,应责无旁贷地行使其监督权力纠正、撤消北京、杭州两地法院对徐文立、王有才俩人不公正的审判,保障俩人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尤其是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承诺促进其实现的今天。
此致!
黑龙江:肖利军辽宁:王泽臣吉林:冷万宝(执笔)
1998年12月21日于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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