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冷万宝:血色铁城·(长篇小说·之六十三)《中部》

                                   
 

                                  3
   
   铁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在城市东南边不太显眼的地方,那地方在六十年代初的前后曾经做过几年的乱死岗的,死的人大多是没有主或不知道姓名的人,那些人基本上死于困难时期的那几年的大饥荒里,很多家都成了绝户,那时活人还顾不过来,死人多数也就草草的埋在了那里,后来民间传说那里一到电闪雷鸣的时候,那地方会就传出阴森森哀叫声,哀叫声特别凄惨和恐怖,黑夜中还不时发出深绿色的磷光。文革期间,红卫兵为破除封建迷信就把那个地方给平了,信唯物主义者就更不信邪了,在那个地方就建起了法院,随着法院工作效率的增速,大批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遭到了审判处决,血腥的镇压只是让肉体消失了,但没有镇压住谣传,而那谣传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更厉害了,说那里在电闪雷鸣时候,那种阴森恐怖的声音比以前响得更厉害了,直到公检法被砸烂军管后,那种谣传才好像平息些。但在八十年代后,在那里的工作的法官相继出现好几例不得好死的惨案,那差不多消失得谣传又飘了出来,而且更加深了那里的传说,虽说官方辟谣都说是正常死亡,人们在私下还是将信将疑的,但还是有些人迷信是饿死鬼或冤魂不散的结果。虽说唯物主义者不信邪,法院在九十年代中期还是搬到了其他的地方去了,不过这是后话了。法院虽说建立在阴森恐怖的地方,不过这个地方还可以称之为门庭若市,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的,天朝镇压了民主运动之后,臣民的以往的所谓信仰基本就不复存在了,犯罪率大幅提高,法院就此充满了活力。
   
   在囚车还没有到这里的时候,政治犯的亲朋好友就等在法院的大门口外的雪地上,很多人不时地跺着脚缓解身上的寒冷,不时地向远处的路上张望几下。但囚车是从后门进去的,可政治犯亲朋好友不知道法院后面还有一条路,所以他们苦等了好长的时间也没有看到政治犯身影,直到有人说政治犯已经到法院了,亲朋好友才进到法院开庭的地方里。
   史海没有亲属,父亲在反右期间下落不明,母亲在回国途中听到有关父亲自绝于人民的广播后跳海自杀,收留他的养父袁茅之,现在与儿子袁园无奈悲怆的远走他国,胜过亲兄弟的尹尔仲被乱枪打死,妻子夏莲在铁城市电视台门前被军人开枪打死了,女友也在亡命天涯,他的这种状态就像诗句说的那样“世间所有的苦水都差不多涌入了他的心间”。但他的同事来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同事过去是最看不惯史海对什么都不在意还有异端想法的人,来到这里不是想看他笑话的,而是怀有敬重的心理为他助阵来的,还有他的不少学生也来了。清华带着欣欣也出庭了,欣欣的脸在外边的雪天里冻得通红的脸在法庭里还没有褪去。时代确实与以往的过去不同了,过去那个时期遇到这种现象躲还唯恐来不及呢,如今他们却有勇气来到他的身边暗暗助阵,这对史海来说是莫大的安慰,起码让他少了孤独感。人在做一件超前的事情时,孤单有时是挺可怕的,孤独有时是会让人对自己所要做的事情失去信心的,甚至让人绝望。
   韩流的母亲曲雅坤和妻子李香君同陈默的母亲还有梁书豪的母亲坐在前面的第三排上,在韩流妻子李香君另一边还坐着一个小女孩瞪大眼睛注视着韩流,韩流匆忙看了一眼那女孩,好像认识,但冷丁又蒙住了,一时想不起来是谁,漫长的狱中生活难免让人的记忆出现盲区。
   第一排坐着的都是亲朋好友不认识的人,他们清一色都是青壮年,他们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不时扫视周围。第二排不知道为什么是空着的,似乎成了隔离带。
   法庭相对里边那个俱乐部大厅要小得多,这里相当于一个小型的俱乐部那样的大小,能容纳二百人座位。这个庭同样与里边的俱乐部大厅一样不单纯是为了开庭使用,同时还是一个舆论宣传的一个阵地或一个对外宣传法制的窗口,通过这个阵地或窗口向百姓传递这样一个信息:与党作对或反政府的行为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官方普法的内容通常是告诉人们有遵守《刑法》的义务,很少告诉人们是可以有享有《宪法》中规定的权利的。当一个国家百姓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时,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的尊严一定是得不到尊重和维护的。法院对政治犯审判主要作用就是以儆效尤、杀鸡给猴看,通过制造红色恐怖气氛扼杀异端思想在摇篮之中,这种作用的效果还是很大的,起码在政治犯的家属心理还是产生了恐怖的心理,当镣铐拖地发出的哗啦啦的声响在门外传进来法庭时,政治犯家属心还是提到了嗓子眼了,精神紧张得差不多要到了崩溃的边缘。这种状态直到审判长宣布把被告带到法庭,当政治犯的家属看到先进入法庭的被告不是自己的亲人时,就都莫名其妙把头转向被告走进法庭的门口等待亲人进门,不过当那两个带脚镣子的男女被告带进法庭后,那进入法庭的门就关上了,政治犯家属不解的时候,法庭上的法官开始对那两个人没有进行再审只是宣读了判决书,当政治犯家属听到那俩人被判死刑后心里好像吊了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等到那两个人被几个法警带出法庭门之后,门口那里面露出黑黢黢的一个洞似的,什么也看不到。
   在政治犯家属焦急的目光望着门那边的黑洞时,法庭上出现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走到法官审判桌前不远的一个单桌前站好,她脸色严肃地对着观众席的人们说道:“请全体旁听人员坐好,下面我宣读法庭规则: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违反上诉规则的,依法给予警告、清除法庭或追究法律责任。”
   她念完法庭规则,停了一会,声音略有些提高:“请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律师进入法庭。”
   等她转身看到进来的公诉人在法庭审判桌前的左侧的桌前坐好,又看到被告人陈默的辩护律师随后走了进来。陈默的母亲卖电视报攒下来的钱为儿子请的律师,其他被告拒绝请律师,他们不相信律师会起作用。等到律师在审判桌前的右侧坐好后,她回身对着旁听席大声喊了一句:“全体起立”后,她回过身去对着屋角一个门大声喊道:“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法官从屋角的门进来,缓慢地走到审判桌后对着旁听席座前的人说声:“请坐。”他和随他一起进来的两个人一同坐在审判桌后的座椅上。法官前的长方形的桌子有四米长,桌子好像是榆木材料制成的显得特别沉重,桌面的颜色是黑红色的,表面看红色是主基调,但细看红色下面的黑色有时是特别的明显,黑得有些喧宾夺主。法官背后的悬挂着一大块血红色的金丝绒面料把墙面遮住了,金丝绒面的最上方有一个写有“铁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几个黑色大字的横幅,横幅下的中间出悬挂着一个像家里洗脚盆那样大小的国徽,国徽前面坐着三个法官,那国徽有点像《一九八四》中屏幕里的老大哥,在国徽里的老大哥目光炯炯好像在看着三个法官的一举一动,在国徽前那三个法官显得特别的卑微和渺小。
   那个挺漂亮的女子面对法官说道:“报告法官,法庭开庭前程序准备完毕,请示开庭。”
   法官听完那个女子汇报后,对她点点头,然后目光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下前面旁听席上的人,开口说道:“铁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史海等人到庭。”
   一个法警走到书记员桌前,书记员递给他一个提被告到庭的文件,法警回身走了一会到法庭门口,开门走出法庭随手关上门。
   一会法庭的门又开了,露出黑黢黢的洞,政治犯的家属们看到亲人一个个从那黑洞里走了出来。
   
   政治犯在走向法庭的过程中,家属看到自己的亲人精神状态还不错时,政治犯家属的心才稍稍缓解一下,但缓解的心理还是稍纵即逝,他们不知道亲人的生死如何?命运如何?从以往的经验不难得出,反革命犯通常是没有好下场的。
   审判长看到被告人在榆木制作的审判桌前不远处一字排列站好后,开始核实了带上法庭被告的身份,并问被告人什么时间和什么原因被羁押和逮捕的及收到检察院起诉书没有,有多长时间。
   等到被告人回答完后,法官接着说:“铁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铁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史海、韩流等人犯有反革命一案,本法庭由本院审判员彭佳坤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堃和全鹏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小琳担任法庭记录。”
   法官说的那个书记员就是在开庭前忙来忙去的那个年轻漂亮女子,她梳着女篮五号的短发,严肃起来让人想起面对铡刀的刘胡兰。
   “今天铁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侯壮仁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委托铁城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用为被告人陈默出庭进行辩护。被告人你们都听清楚没有?”审判长早上好像没有吃饭,说话有些有气无力的样子,那个时候当官的搞小三还不算普遍,应该和夜里的性生活过度关系不大,不过那个时候玩麻将还是挺普遍的,麻将是国人生活的哲学,麻将里面有学问,通晓了麻将的规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如何交际就基本弄得差不多了,不知道审判长是否夜里麻了大半宿将没有,外人恐怕不知晓。不管怎么样说,审判长是无精打采的,也许是对案件走过场觉得打不起精神吧,他无意识的不时地看着手腕上露出的表。审判长是三个法官里个头最高的,他坐在那里,旁边左右那两个显得跟武大郎似的,他身材魁梧像胖大的和尚鲁智深,不知道他的酒量是否能赛过花和尚,但他的肚子与和尚还是有一拼的,都不亚于八仙之一汉钟离的肚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们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们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审理。”法官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着被告人没有什么反应,接着说道:“你们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除了委托律师为你们辩护之外,你们还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还有法庭调查和辩论完毕后,你们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你们听清楚没有?”看到被告人还是没有什么反应,押这么长时间也许是大脑痴呆了,他心里暗暗的这样想着。估计他的心里还会是这样想的:有反应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党说了算。想到这里他似乎有点走神,直到看到公诉人目光一直盯着他,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干嘛吃的了。
   他面无表情对着公诉人说道:“首先由公诉人代表检察院的侯壮仁对被告人宣读起诉书。”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一赔偿申请书》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一赔偿申请书》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       受害人:冷万宝、男、 37 岁、大专文化、无职业,现住长春市第一汽车厂家属宿舍 182 栋 2 门 4 楼 16 中门,邮编 130011 ,电话: 5973951       本人于 1989 年 6 月 10 日被长春市公安局逮捕并在 1990 年 11 月 27 日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以所谓的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有期徒刑 3 年以及反革命煽动罪判有期徒刑 5 年数罪并罚共计有期徒刑 8 年,并且发生法律效力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1 年 2 月 1 日作出( 1990 )刑字第 104 号刑事判决 ] 。    然而就在我刑满之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1997 年 5 月 29 日通知我:撒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认定的反革命集团罪的定罪与量刑 [ ( 1995 )吉高刑再终字第 4 号 ] 。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以及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就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而实际上对我来说并不存在的反革命集团罪名,而给我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1 、由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定性方面出现的错误,致使我的名誉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为此,我要求法院对我进行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消除由此给我造成的消极影响。         2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对我的身体由此罪名在狱中所造成的各种疾病,承担相应的病情检查及医疗费用的责任。         3 、由此罪名给我的精神方面、经济方面所造成的损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给予赔偿。         对上述三项要求,希望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正、客观及司法独立的精神,给予解...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二》

冷万宝《赔偿 申 请书之 二》    赔 偿 申 请 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       受害人:冷万宝 男 39 岁 大专文化 无业 电话: 5972951 现住长春市第一汽车厂家属宿舍 182 栋 2 门 16 中 邮编: 130011     赔偿义务机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具体要求: 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进行赔礼道歉及赔偿人民币 113 万元。         一、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侵犯我的名誉权的行为一事,通过媒体对我进行公开道歉,承认其错误,并消除由此给我造成的消极影响。         二、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我的名誉权而对我造成的严重的精神损害的行为一事,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80 万。         三、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剥夺我人身自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三年的收入,计人民币 3 万元。         四、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我的病情检查与医疗费用承担相应的实际费用或一次性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方式解决及由于造成身体伤害而至今不能工作所造成的收入的减少,提出赔偿 2 年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0 万元,两项赔偿计人民币 20 万元。         五、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狱中对造成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恶果给予人民币 10 万元的赔偿。         事实根据及理由: 本人于 1989 年 6 月 10 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拘捕,在 1990 年 11 月 27 日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冷万宝《蒙受冤狱当赔偿 怎奈法院偏枉法》

冷万宝《蒙受冤狱当赔偿 怎奈法院偏枉法》     我和李忠民等 5 人在 89 年 6 、 4 之后,先后遭到逮捕,并最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反革命集团罪及反革命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至 20 年。此案在过近 8 年的时间之后,我们重新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消反革命集团罪的再审判决书,然而我和李忠民却为自己不存在的罪行,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 3 年和 2 年的刑事责任。为此,我和李忠民就无辜蒙受冤狱一事在 1997 年 11 月 27 日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在事隔 16 个月之后,我们才从长春市中法那里获知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便随即在 1999 年 4 月 7 日向其提出赔偿申请。    1 个半月后,我们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让我们第二天上午去法院。 2000 年 3 月 24 日我和李忠民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待我们的是法院赔偿委员会的黄主任及两名法官。         一、奉命行事及延宕赔偿申请程序的理由        他们先让我进入办公室,黄主任一开口就对我说:事先我说明一点,我们是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来处理你的赔偿申请问题的,也就是奉命行事。随后黄对我说:我们自从接到你们的赔偿申请就非常的重视,不仅马上汇报给了院领导,而且是马不停蹄的处理这个问题。之所以这么时间没有解决(按程序 2 月之内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一是有一段时间你们没有再找我们,以为你们自动放弃了赔偿申请。说到这里,我插了一句:我们打过数次电话,询问此事,你劝我耐心等待,研究一有结果,就通知我们。黄对我的话没反应,继续说道:二是由于法轮功的原因,我们不得不停下来解决你们的问题。这回一接到你们的询问,我们就很快的作出了决定。         二、拒绝赔偿申请立案的理由        1 、无罪的行为要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