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冷万宝:血色铁城·(长篇小说·之八十)《中部》



                   第十九章
   
                      1
   
   半月之后的一天,袁园出现在机场的大厅内,与他在一起的还有杨帆。
   “史海怎么还没有来?”杨帆看着机场大厅里的电子钟焦急的问袁园。
   “别急,也许他有许多事情要和清华姐交代呢,另外他也想向尤一仁多了解一些过去朋友的一些状况。”袁园安慰着她。
   杨帆听到清华姐的时候还没有过多的反应,可是听到那个尤一仁的名字的时候, “尤一仁,这个人我好像认识,但想不起来是谁了。”她的眉头略微皱了一下。
   
   两天前,袁园看着史海在木屋前的白桦林里拖着一条直腿来回徘徊时,上前关心地问心事重重的史海:“你还有什么事情,想要做的吗?”
   “这么一走,我真的是担心夏莲的孩子怎么办?本来我就愧对她。”史海眉宇形成了一个川字。
   “问题是你目前的状况也根本无法照顾孩子。”袁园的话也算说正要害。
   无语的史海沉默了一会,“你想办法让我跟清华姐见一面。”他之所以想见她有几方面考虑,未来可能也通过她了解孩子情况,还有在棚户区住了那么多年她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她,走之前不打声招呼这样一走似乎太不近人情了,也太不仗义了,走时怎么也得感谢一下啊。
   “这事我来安排吧。”袁园想说在这个时期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但想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来。
   “最好你别去,我住的地方一定是会控制的挺严的,先去那栋房子把一头的家里,那家里只有一个老人和孩子,你让孩子去找清华。”
   “还记得,我给学生送大衣和食品那天晚上,给我们拍照的那个人吗?”
   “你说的是尤一仁啊,那个白白胖胖的那个人。”
   “是他,前几天我在外地弄过来几车大米,其中有一车给了他老婆开的粮油店,之前并不知道那店是他家开的,在店里巧遇到尤一仁,我当时没有认识出来他,是他认出我的。”袁园对尤一仁几乎不了解什么,只是那天晚上他的相机灯光拍照后,才记住了他这么一个人。“他正好有车,这样方便一些。”
   沙龙里的朋友除了被捕的朋友外,他还真的是挺想念那些质朴并有独立思考能力的那些铁厂的朋友们,正好也想通过他了解一下其他朋友的一些状况。
   “为了安全起见,我想最好安排在飞机起飞前的时间里见面。”
   “在这个非常时期,你还冒险去做那事?”史海就刚才袁园说的弄大米的事情。
   袁园笑笑没有说什么,这么多年他通过自己的独特方式获得的钱财不算少,但到手的钱他几乎用到那些急需救命钱或难以维持生计的家庭中了。他知道自己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之中,所以有钱就尽快给予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他平时手中的钱还真不多。这次临走前还是需要一些资金的,正好段子爵说外地当地驻地部队再倒卖一批粮食,那时部队做生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而且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当时国家在经济方面实行双轨制,部队常常拿到国家计划内价格的物资,然后通过市场议价卖出,获取超额利润。袁园以一家粮油公司的名义很快以汇票的方式达成交易,在运输过程中就几乎倒卖掉弄到手的大米,他通常很少在本地做这个事情,但他这次打破常规拉回两辆卡车,也许是因为自己要走,让这个地方也受益一点盗也有道的品格吧。当他看到开店的人认识后,把一卡车的大米很便宜的卖给了尤一仁。事后尤一仁还请袁园上饭店吃了一顿,当说起史海时,尤一仁总是含泪为他祈祷。
   袁园为了让史海了去一点心愿,就想起了尤一仁。
   
   袁园把护照、机票、登机牌递给杨帆后,想要说“你先去安检”的话,但话到嘴边没有说出来,“我们先走吧。”
   “等等他来了再走吧。”杨帆疑似有些哀求。
   “我们不能在一起扎堆走,那样会不安全的,千万别忘了,我们现在是夫妻,你我的名字一定不要忘记的。”
   杨帆的心理还是忐忑不安的,她知道稍有的疏忽就会功亏一篑。
   在他们顺利通过安检向登机口走去时,他们的身后传过来一个声音不大但足以让俩人心惊肉跳的声音:“前面两位,请你们留步。”
   “不要回头,继续走。”袁园镇静对杨帆轻声说道。
   杨帆腿肚子都有些转筋了,但还是挽着袁园向前走。
   他们身后的脚步声快速起来,很快冲到他们身边,随即又跨到他们前面挡住了他们的路,俩人无奈地停下了脚步。
    
   半个月前,袁园在木屋的天空中看到往西飞去的飞机时,在他的心里产生一个想法,史海与杨帆留在国内过逃亡的生活总不是长久的事情,让他们先到国外避难也许是目前的缓冲之计。他之前找人办理的港澳回乡通行证还在有效期,飞往香港找到了“黄雀在后”救援组织。袁园把史海和杨帆的照片及当时官方在抓捕后在报纸报道的有关史海等人的新闻资料交给他们后,他们把袁园拍了几张照片。几天之后,从北美洲过来三个亚裔人,其中两人是夫妻,另一人长得和史海有些相像,女的和杨帆有些像双胞胎,另外一个让袁园有些吃惊的是,那个女的丈夫长得与袁园近似,两人像史海和杨帆没有什么奇怪的,但弄出一个与袁园近似的人,就有些不理解了。
   直到“黄雀行动”的人说明后,他才知道为了安全起见让他与杨帆装扮成夫妻会更安全些,之所以让袁园与杨帆装扮成夫妻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现在的杨帆精神上存在问题,史海这样逃犯能把自己的安全照顾好就不错了,何况史海受伤后还留下了明显的残疾,所以出逃的过程中由袁园照顾杨帆相对会好些。但有一件事情是袁园没有想到的,在他外出的时候,杨帆竟然鬼使神差地恢复了本来的状态,但她精神上的恢复却让尹尔仲与吴慧楠付出了最沉重及最惨重的生命代价。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一赔偿申请书》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一赔偿申请书》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       受害人:冷万宝、男、 37 岁、大专文化、无职业,现住长春市第一汽车厂家属宿舍 182 栋 2 门 4 楼 16 中门,邮编 130011 ,电话: 5973951       本人于 1989 年 6 月 10 日被长春市公安局逮捕并在 1990 年 11 月 27 日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以所谓的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判有期徒刑 3 年以及反革命煽动罪判有期徒刑 5 年数罪并罚共计有期徒刑 8 年,并且发生法律效力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1 年 2 月 1 日作出( 1990 )刑字第 104 号刑事判决 ] 。    然而就在我刑满之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1997 年 5 月 29 日通知我:撒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认定的反革命集团罪的定罪与量刑 [ ( 1995 )吉高刑再终字第 4 号 ] 。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书,以及国家赔偿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就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而实际上对我来说并不存在的反革命集团罪名,而给我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1 、由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定性方面出现的错误,致使我的名誉权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为此,我要求法院对我进行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消除由此给我造成的消极影响。         2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对我的身体由此罪名在狱中所造成的各种疾病,承担相应的病情检查及医疗费用的责任。         3 、由此罪名给我的精神方面、经济方面所造成的损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给予赔偿。         对上述三项要求,希望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正、客观及司法独立的精神,给予解...

冷万宝《赔偿申请书之二》

冷万宝《赔偿 申 请书之 二》    赔 偿 申 请 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       受害人:冷万宝 男 39 岁 大专文化 无业 电话: 5972951 现住长春市第一汽车厂家属宿舍 182 栋 2 门 16 中 邮编: 130011     赔偿义务机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具体要求: 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进行赔礼道歉及赔偿人民币 113 万元。         一、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侵犯我的名誉权的行为一事,通过媒体对我进行公开道歉,承认其错误,并消除由此给我造成的消极影响。         二、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我的名誉权而对我造成的严重的精神损害的行为一事,提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80 万。         三、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剥夺我人身自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三年的收入,计人民币 3 万元。         四、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我的病情检查与医疗费用承担相应的实际费用或一次性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方式解决及由于造成身体伤害而至今不能工作所造成的收入的减少,提出赔偿 2 年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0 万元,两项赔偿计人民币 20 万元。         五、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狱中对造成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恶果给予人民币 10 万元的赔偿。         事实根据及理由: 本人于 1989 年 6 月 10 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拘捕,在 1990 年 11 月 27 日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冷万宝《蒙受冤狱当赔偿 怎奈法院偏枉法》

冷万宝《蒙受冤狱当赔偿 怎奈法院偏枉法》     我和李忠民等 5 人在 89 年 6 、 4 之后,先后遭到逮捕,并最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反革命集团罪及反革命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至 20 年。此案在过近 8 年的时间之后,我们重新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消反革命集团罪的再审判决书,然而我和李忠民却为自己不存在的罪行,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 3 年和 2 年的刑事责任。为此,我和李忠民就无辜蒙受冤狱一事在 1997 年 11 月 27 日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        在事隔 16 个月之后,我们才从长春市中法那里获知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便随即在 1999 年 4 月 7 日向其提出赔偿申请。    1 个半月后,我们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让我们第二天上午去法院。 2000 年 3 月 24 日我和李忠民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待我们的是法院赔偿委员会的黄主任及两名法官。         一、奉命行事及延宕赔偿申请程序的理由        他们先让我进入办公室,黄主任一开口就对我说:事先我说明一点,我们是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来处理你的赔偿申请问题的,也就是奉命行事。随后黄对我说:我们自从接到你们的赔偿申请就非常的重视,不仅马上汇报给了院领导,而且是马不停蹄的处理这个问题。之所以这么时间没有解决(按程序 2 月之内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一是有一段时间你们没有再找我们,以为你们自动放弃了赔偿申请。说到这里,我插了一句:我们打过数次电话,询问此事,你劝我耐心等待,研究一有结果,就通知我们。黄对我的话没反应,继续说道:二是由于法轮功的原因,我们不得不停下来解决你们的问题。这回一接到你们的询问,我们就很快的作出了决定。         二、拒绝赔偿申请立案的理由        1 、无罪的行为要受...